supervisor
據說, 公司有兩名職位相同的員工. 一位效率甚低, 一位效率全無. 眾人頭痛之餘, 唯有二者取其輕, 將絶大部份之工作交予效率低那位. 於是, 這位員工效率既低, 又多嘢做, 可謂百上加斤, 情況日益嚴重. 有見及此, 公司有意請某位同事supervise 佢地, 分配工作,望二人之工作量可平均一些 .
同事被邀兼任此職位, 佢當場拒絶. 事實上, 是人人都拒絶. (“嘩要check 佢地D野咪即係幫佢地做埋?”) 最後還是無人肯擔此艱苦任務, 公司決定請人返來做.
Er….大抵很戇居, 但容我問一句: 點解寧願俾錢請個人回來, 都不加錢給現有同事來兼任此職 (“傻啦, 就算做了也不會加的!”)? 我, 是真心不明白的.
2 Comments:
最大的問題係, 做咩唔炒q佢地, 搵個唔洗他supervise的人回來?
這問題大家問到唔問. 總之就是無人負責/出面/落手甚至是有權炒佢地.
大(?)機構的悲歌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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